讼卦是《易经》六十四卦中的六卦,位于需卦之后。《序卦》言:“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讼。”讼卦位于需卦之后,代表万物在争夺有限的资源、食物、能量以及养分的过程中,必然会出现争讼的景象。
讼卦卦象上(外)卦为乾卦,是天的象,也象征外表很刚健、强势的意思;下(内)卦为坎卦,是水的象,也象征内心行险,冲突、阴暗的意思。可以看出,当一个人如果内心阴暗行险,而外在又很刚强、强势,那么这个人必定容易与他人起争讼。
我们看讼卦六爻,与需卦六爻五爻当位相反,讼卦六爻,除了“九五”以外,其他五爻都不当位,这表示争讼,是不正当的行为,但另一方面,争讼又是不可避免的。那么如何对待争讼,这就是易经讼卦的意义所在。而正确处理争讼,讼卦中唯一当位的“九五”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。
易经言:“讼,有孚窒,惕。”什么意思,“孚”与需卦中的有孚一样,表示诚信的意思;“窒”就是阻窒的意思。就是说,讼是由于双方的诚信被阻窒,“孚”被“窒”了,也就是争讼双方的沟通出现了问题,彼此不信任而导致的。这时需要“惕”,就是警惕了。
为什么会出现争讼,是因为在物质有限的情况下,分配出现了问题,当事双方对分配结果产生了分歧。我们再看一下“讼”字的写法,“言之于公”,也就是争讼双方把自己的言论表态出来,让大家评理,这是讼的原意。所以,讼不是为了制造问题,而是为了解决问题。
易经接着说“中吉,终凶。”什么意思,既然讼是为了解决问题,那么当争讼到一半,双方都认可一个结果之后,讼就应该停止,也就是双方和解,这是最好的结果,是吉的。而如果争讼双方彼此互不相让,一定要争个你死我活,不断将争讼升级,那么,最终是双方都得不到好处,而且更严重的是双方会因此结仇,甚至是世代结仇,这个结果当然是“凶”。
易经接着说“利见大人”。怎么会在讼卦中提到利见大人呢,这个大人是谁?没错,这个大人就是讼卦唯一当位的“九五”,在讼卦之中,九五的作用举足轻重,因为他是整个争讼的裁决者,他的公正与否直接决定这场争讼结果是“吉”还是“凶”,而从卦象上看,九五大人居中守正,是一位公正廉明的大法官,因此在他的主持下,诉讼得以圆满解决。
虽然是讼卦,但全卦六爻都在讲如何止讼,因为“讼不可成也”,我们出现争讼不可怕,关键是如何公正地处理,使讼得到“中吉”的结果,而不至于到“终凶”的地步。易经最后说:“不利涉大川。”显然,当大家意见不统一出现分歧,正在争讼的情况下,还坚持要渡河那肯定是很危险的事情,只有把讼平息,大家形成统一意见后再渡河才是正确的做法。因此如果占卜卜到讼卦,除了代表有口舌是非外,最好不要做大的决定,因为时机未到,不可妄动。
《象》传言:“天与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做事谋始。”这是孔子对讼卦的解释,天道自东向西转,而河水却是自西向东流,彼此方向不一致,因此产生“讼”。君子看到“讼”这种情况后领悟到避免生“讼”的最好办法就是“做事谋始”,在事情的一开始就做好准备,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“丑话说在前头”,使当事双方都有心理准备,才开始实施,方案做的越细致,后期的工作就越简单,产生分歧的可能性才会大大降低。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刚刚进入讼卦,初六就跟别人发生了矛盾,跟谁争讼,跟九四。易经言:“不永所事”。由于初六跟九四是一阴一阳,相应而不是相敌,而且初六又是阴爻,比较柔和,所以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“不永所事”,就是不再和对方纠缠此事。
易经接着说“小有言,终吉。”就是讼的开始往往矛盾还没激化,这时如果当事双方能够冷静下来,彼此退让一步,就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解决争端,即使双方确实“小有言”,那最后的结果也是“吉”的,因为这符合讼卦卦辞的精神,“中吉”。所以在讼卦六爻之中,出现了第一个“吉”。
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。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接着讼卦来到了九二,九二是一位管理乡邑的官员,负责乡邑几百人口,它也找人争讼,而找的对象就是九五。这下问题就比较大了。因为从卦象上看,九二和九五同属阳爻,双方敌而不应,属于硬刚型的。
那么结果出来了,“不克讼”,显而易见,九二败了,败得很惨。因为它讼的对象九五居中守正,是位德高望重且公正无私的大人,九二败诉理所当然。败了以后九二怎么办呢,“归而逋”,“逋”就是逃亡的意思,九二逃回来了,回到了它管理的那个乡邑。
易经接着说“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”。“眚”是灾难的意思。庆幸啊,因为九二在败诉之后知难而退,所以它所管理的三百户人口没有发生灾难。易经为什么这么说,因为如果九二败诉之后还想跟九五硬刚的话,那么等待它的就不止它一人有灾,它管理的乡邑三百户人家也会受到牵连,那将是非常惨烈的结果。
所以九二逃亡的动作看似很狼狈,却刚好应了讼卦卦辞“中吉”,就是败诉后尽快停止争讼,最终获得邑人三百户“无眚”的结果,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。
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
讼卦来到了六三,阴爻居阳位,还是一个不中不正的主,它也是一个好“讼”分子。易经讲“食旧德”,什么意思,“食”通“饬”,就是整饬的意思。这个六三原来就是个不良分子,但是现在它有反省的趋势,开始改正它过去的陋习,“食”它的“旧德”了。
这个过程是比较辛苦的,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所以易经给出断语“贞厉”,就是坚持这样做会很困难。但是易经紧接着说:“终吉”。也就是说,下定决心改正自己旧的不良“德行”,短期看很难,但是长远来看,肯定是吉祥的。这是讼卦六爻出现的第二个“吉”。
易经接着说:“或从王事,无成”。王是谁?讼卦中的王就是“九五”,那么六三从王事是什么事,就是说六三听从九五的教诲,改正了自己喜好争讼的不良品行,最后“无成”,什么意思,就是没有酿成诉讼,讼不可成也的意思。所以《象》传言:“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”
在讲争讼的讼卦里前三爻出现了两个“吉”和一个“无眚”,可见众人所害怕和排斥的“讼”,如果处理得好,未尝不是一件好事,因为讼就是“言之于公”,是可以解决问题的。
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,渝,安贞吉。
讼卦来到了九四,九四这个人也是阳爻居阴位,不中不正,也是个好“讼”分子。易经言:“不克讼”。跟九二一样的表述,但是意思却不太一样。
九二的不克讼是因为它与九五讼,是以下讼上,败诉。而九四本来居于上卦,它讼的目标又是初六,一个弱势群体,不应该不克讼的。所以这里的不克讼,说的是九四跟初六这场官司它压根就没讼起来。
为什么呢,因为初六它“不永所事”,就是初六它回避了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不再纠缠这事了,所谓凶拳不打笑面人,九四是刚强但是也无从下手,所以讼化解了。
易经接着讲:“复即命,渝”。什么意思,“复即命”就是九四它想来想去还是做个好人吧,回到它的初心,听从讼卦卦主九五的命令。“渝”就是改变的意思,就是它改正自己喜好争讼的性格,所以最后易经说:“安贞,吉”。这下你吉祥了,以后不会再惹是生非了。这是讼卦六爻的第三个“吉”。
九五:讼,元吉。
讼卦来到了九五,讼卦唯一既中且正的大人。爻辞很简单“讼,元吉。”这是易经爻辞中第二次提到 “元吉”。第一个在坤卦“黄裳,元吉。”这就很奇怪了,一个讲矛盾争讼的卦,居然出现了“元吉”,这是鼓励大家没事讼一讼吗?显然不是。九五之所以元吉,就是因为九五才是化解讼的关键。
看到九五,我们能想到的一个人是谁呢?对了,就是包拯包青天。一个将“讼”这件事做到完美无咎的人。真正德高望重、大公无私的好法官,碰到讼,他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,做出最合理的判罚。这样做不仅使原告得到安慰和帮助,同时也使被告得到教育和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所以说,讼是不应该回避的,当争讼发生的时候,我们要让当事双方把各自的观点“言之于公”,既然产生了讼,那肯定是出现了不公平,所以这个时候做为治讼的大法官,坚持中正清明,主持公道,就可以化解争讼,使当事双方心服口服,同时也解决了不公平的事件,结果当然是“元吉”的。这是讼卦六爻的第四个“吉”。
上九:或锡(ci)之鞶(pan)带,终朝三褫(chi)之。
讼卦来到了上九,发生了什么事呢?上九这个人还是阳居阴位,不中不正,还是个好“讼”分子,而且这个好讼分子级别还不低,每天没事就找比它级别低的人争讼。为了什么呢?易经说:“或锡之鞶带”,“锡”就是赐的意思,“鞶带”就类似于拳击冠军获得的金腰带,就是说这个上九为了得到金腰带,老是跟人争讼。因为它位置高,底下人讼不过它,所以它赢了,君王赐给它金腰带。
但是好景不长,易经接着说:“终朝三褫之”,“褫”就是褫夺的意思,就是给剥夺了。上九虽然位居高位,也因讼得到了金腰带,但是底下群众看不过去,反讼它,它输了腰带给剥夺,然后它又继续讼上去,再把腰带夺回来,就这样反反复复争夺了好多次,上演了一出争夺金腰带的闹剧。
《象》传曰:“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”孔子也看不下去了,说上九你这个人,即使你通过这样无休止的争讼最后真的得到了金腰带,那又能怎样呢,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看似你赢了官司,但是你输了人格,“不足敬也”。
这就说到“讼”的一个大原则,什么时候能讼,为了公平正义能讼,为了一己私利不能讼。讼是解决不公平事件的一个方式,而不是某些人用来争夺名利地位权力的工具,为私利而讼,即使“赢”了官司,那么也是失败的,这才是讼卦的意义所在。
结语:讼卦作为讲解争讼的一个卦,六爻之中除了上九以外,其他五爻四个“吉”一个“无眚”,这个跟我们通常想象的有所不同,因此,讼,本来不应该是一件唯恐避之不及的事情。用讼来解决公平正义的问题,在争讼的过程中通过公正大法官的调解,当事双方形成共识和解,这是讼“吉”的表现。但也要注意,千万不要用“讼”的方式去为自己谋取私利,这样做就违反了讼卦的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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